【詐騙索償】涉串謀患癌胞姐騙保險索償 內地女子認串謀詐騙囚32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3/04 18:29

最後更新: 2024/03/04 18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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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地女涉串謀患癌胞姐等人詐騙保險賠償,今被判囚32個月。資料圖片

45歲內地進出口公司女助理涉安排胃癌病人冒充自己在港求醫,向本港保險公司申請索償後被拒,其後再安排有卵巢癌的胞姊來港求診嘗試索償事敗。女助理今(4日)於西九龍法院(暫代區院)承認2項串謀詐騙罪,被判囚32個月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廖小伊(現年45歲)其保費由胞兄代交,被告對胞兄和另一被告、友邦前保險代理王家強的犯罪計劃不知情,僅按指示將身分證交出,讓別人冒充她求醫和索賠。暫委法官鄭紀航質疑,被告毋須付保費就可獲得賠償金,「會唔會咁天真」。

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是保單持有人和索償人,欺詐計劃沒有被告參與便不會成事。法官指,被告首次索償失敗後仍再次犯案,兩罪索償額逾67萬元美金(折約528萬港元),對保險公司造成潛在損失,判監32個月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17年經友邦前保險代理王家強購入危疾保。被告胞兄廖薜腱於2018年6月通知王,他已招攬1名胃癌女病人假扮被告來港求診。

同年8月,被告借出身份證予該病人,讓她在港接受醫療檢驗。後來友邦對索償起疑,要求被告接受友邦指定醫生檢驗,結果揭發被告沒有患癌,拒絕索償。及至2019年,被告胞姊廖小清確診卵巢癌,廖薜腱及王再安排廖小清冒認被告來港求醫,被告14次借出身份證予胞姊,由王提出危疾索償,索償同被暫停處理。同案被告王家強等共3人,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共9項控罪,被判監4年半至6年4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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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